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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荆州市承租国企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房租减免
信息来源:荆州日报 | 发布时间:2023-03-23 18:08

为抢抓经济恢复重要窗口期,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近日,市政府国资委印发通知,指导和督促我市国有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对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经营性用房租金进行减免,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稳健发展。

措施:我市国有企业及子企业,对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原则上减免1月份租金、缓缴2-4月份租金;租赁合同已约定租金减免的,约定幅度与优惠政策规定相比,按照“就高不就低”协商减租,原则上不重复减租;年度租期不满一年的,按相应承租月份折算后进行减免;市属企业按要求减免的租金,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利润处理。对因落实减租政策导致经营或资金困难的子企业,上级企业或集团公司应视实际情况予以扶持。

流程:按照摸底、告知、受理、审批、减免、统计、备案的流程办理。国有企业各环节具体办理方式、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根据企业实施方案确定;根据房租缴纳实际情况,可采取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

提醒:2022年国有承租房租金减免范围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3年国有承租房租金减免范围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国有承租房租金减免标准为每月租金25%比例减免,2023年国有承租房租金减免标准为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年度租期不满一年的,按相应承租月份折算后进行减免。

宣传:各市属企业应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政策宣传,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减租政策,公布减租工作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接受政策咨询,积极回应诉求;国有房屋出租方要在房屋出租场所公开张贴减租公告,公布减租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人员等信息,采用“一对一”上门或分批召集等方式主动对接承租方。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应与转租方协商,确保将其减免房租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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